原广州地铁总公司总经理被立案侦查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扬华)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原广州市地铁总公司总经理陈清泉(正局级),因涉嫌受贿人民币55万元,港币3.8万元,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陈清泉今年52岁。经市检察院反贪局查明,陈清泉在担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广州市地铁总公司总经理、广州地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负责全面行政工作及分管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物业处、征地拆迁等部门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1997年至1998年间,陈清泉分别收受了承建地铁一号线体育西路站、地铁梓元岗宿舍土建工程的广东省第八建筑公司土木分公司项目经理林某贿送的人民币30万元,港币8000元;收受与广州地铁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梓元岗小区项目的广州地铁启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贿送的人民币共25万元。他还收受广州市地下铁路设计院院长由某贿送的港币3万元。据了解,陈对上述犯罪事实已供认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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